关于开展在“讲、重、作”专题警示教育中“作表率,统计干部怎么办”专题讨论的通知
各党支部:
根据局“讲、重、作”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安排,现就开展在“讲、重、作”专题警示教育中“作表率,统计干部怎么办”专题讨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完成时间:
2017年9月22日前
二、参加人员:
各党支部全体党员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党支部要做好充分准备,安排较充足的时间开展讨论,力戒流于形式和走过场。
2. 各党支部要围绕“在政治合格、执行纪律合格、品德合格、发挥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”进行讨论。
3.各支部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组织开展讨论情况报局机关党委备案。
局机关党委
2017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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